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有形有感有效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兵团实践,更好发挥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示范引领作用,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拟组织兵团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代表参观团赴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参观学习,现就服务采购进行公开询价。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询价人:中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196号
项目名称:兵团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代表参观团参观学习活动承接单位采购项目
项目内容:组织50名兵团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代表等赴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世界文化遗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参观学习。参观学习时间为2025年4月,日程约10天(含往返,飞机)。
二、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法成立的旅游类公司,具备有效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和资金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范围内经合法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⑥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
⑦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价要求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询价的单位,于2025年3月4日前携带以下报价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兵团党委统战部(兵团机关办公楼1325室)报名: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5.参观团方案(预算报价〈需包含农牧一线职工群众由所在地往返乌鲁木齐交通费,按照火车硬卧或动车二等座标准测算,约0.9万元〉、行程安排、服务保障等情况);
6.其他资格证明及符合性相关材料(单位实力、往年业绩等情况)。
以上报价资料复印件均为一式5份且需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后报送。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雪方
电 话:0991-2899049
传 真:0991-2890517
邮 编:830002
电子邮件:xjbtmzc@sina.com
兵团党委统战部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