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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代表参观团参观学习活动询价公告(编号:20250225)

发布时间:25年02月25日 信息来源: 编辑:王树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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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党委统战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有形有感有效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兵团实践,更好发挥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示范引领作用,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拟组织兵团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代表参观团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参观学习,现就服务采购进行公开询价。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询价人:中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196号

项目名称:兵团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代表参观团参观学习活动承接单位采购项目

项目内容:组织50名兵团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代表等赴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世界文化遗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参观学习。参观学习时间为2025年4月,日程约10天(含往返,飞机)。

二、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法成立的旅游类公司,具备有效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和资金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范围内经合法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⑥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

⑦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价要求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询价的单位,于2025年3月4日前携带以下报价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兵团党委统战部(兵团机关办公楼1325室)报名: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5.参观团方案(预算报价〈需包含农牧一线职工群众由所在地往返乌鲁木齐交通费,按照火车硬卧或动车二等座标准测算,约0.9万元〉、行程安排、服务保障等情况);

6.其他资格证明及符合性相关材料(单位实力、往年业绩等情况)。

以上报价资料复印件均为一式5份且需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后报送。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雪方

电   话:0991-2899049

传   真:0991-2890517

邮  编:830002

电子邮件:xjbtmzc@sina.com 

   

 

兵团党委统战部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