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支持工作,加强和规范兵团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引导支持资金管理监督,现对2023年度兵团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引导支持资金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工作(非工程类)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服务采购进行公开询价。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项目概况
询价人:中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196号
项目名称:2023年度兵团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引导支持资金申报材料审核
项目内容:对2023年兵团约216家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以下简称“民贸民品”)企业生产贷款贴息引导支持资金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
1.享受民贸民品生产贷款贴息资金企业的合规性;
2.核查民贸企业用于经销少数民族特需品、生产生活必需品
或收购、生产、加工民族地区农副产品所需一年期(含)以内流动资金贷款真实性、贴息资金合规性及准确性;
3.核查民品企业按少数民族特需商品目录进行生产所需一年期(含)以内流动资金贷款的真实性、贴息资金合规性及准确性等事项。
4.民贸民品基础档案(包括企业营业执照、上一年度经销少数民族特需品、生产生活必需品或收购、生产、加工民族地区农副产品情况及上一年度年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师市或民品企业贴息资金申请报告、贷款贴息资金申请表、贷款合同复印件、贷款发放凭证、结息凭证等材料。以及根据工作需要所需的其他材料。
二、资质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可报名参加询价: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采购项目,需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6.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范围内经合法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7.熟悉相关财经政策,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准予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执业证书》;
8.对所出具审核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9.投标人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三、报名要求
有意参加本项目询价的会计师事务所,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兵团党委统战部进行报名: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副本、财政部门颁发的准予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该项目负责人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均为一式5份且需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后报送。
四、其他说明
1.会计事务所对师市各单位提供的纸质版、电子版材料不必现场审核。
2.请有意的会计师事务所于2023年12月13日17:00前将相关文件材料交兵团党委统战部民族工作处。
五、联系方式
询价人:中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邮 编:830002
联系人:李沅奇
电 话:0991-2896504
传 真:0991-2890517
电子邮件:xjbtmzc@sina.com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196号
兵团党委统战部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