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询 价 人:中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196号
项目名称:兵团代表参观团赴北京市、河南省参观学习活动
采购类别:兵团代表参观团赴北京市、河南省参观学习活动的配套服务(往返交通、食宿、日程安排、人身保障、随行讲解等)。
人 数:35人
参观时间:拟定于2026年11月上旬
总计日程:8天
行程内容:行前动员会;组织参观团到北京市、河南省参观学习。参观天安门广场、人民英雄纪念碑、参加升国旗仪式、参观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馆、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民族文化宫、故宫博物院、圆明园遗址、居庸关长城、北京亦庄全域人工智能之城、东四清真寺(座谈);参观河南新郑黄帝故里、河南博物馆、二七纪念塔、龙门石窟、洛邑古城、洛阳白马寺(座谈);参观河南安阳中国文字博物馆、殷墟博物馆;返程总结会。
二、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法成立的旅游类公司,具备有效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和资金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范围内经合法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6)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
(7)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价要求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询价的单位,于2026年10月13日19:30前(北京时间)携带以下报价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兵团党委统战部(兵团机关办公楼1312室)报名:
(一)现场审核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当年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险单位缴费证明;
5.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一式3份且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密封报送材料
1.资格证明及符合性相关材料(包括单位经营状况、单位实力、往年业绩等情况);
2.参观团活动方案。包括行程安排(需包含项目概况中所有参访点位和活动安排)、报价材料(我部最高预算0.9万元/人,包含参访团成员由所在师市往返乌鲁木齐的交通费〈按照火车硬卧或动车二等座、普通客运车标准测算〉、出疆及返疆的交通费〈按照飞机经济舱标准测算〉、参访地城市间交通费〈按照动车二等座、旅游客运车标准测算〉、餐饮〈全程需提供清真餐〉、住宿〈三星级或以上标准宾馆〉、门票、导游服务、讲解、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费用)、各项服务保障等情况。
此项材料一式8份,材料中不得出现企业名称及公章,需密封后报送。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 媛
电 话:0991-2899365
传 真:0991-2890517
兵团党委统战部
2026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