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参观活动承接单位采购项目
询价单位:中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196号
人 数:青年30人,教师30人。
参观时间:2026年7月至8月
报价上限:青年团19万元,教师团19万元。
采购需求:赴乌鲁木齐、阿勒泰、第八师石河子市、第十师北屯市等地参访交流的交通、食宿、行程安排、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导游等服务。
参观点位:石河子大学、兵团军垦博物馆、旺旺食品有限公司、143团、185团、马军武哨所、喀纳斯、北屯市职业技术学院、十二师高级中学、自治区博物馆、国际大巴扎等地。
二、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符合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法成立的旅游类公司,具备有效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具有入境接待资质并有接待经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和资金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范围内经合法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6)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
(7)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报价要求
(一)资质审核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报价工作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4.公司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5.承接单位信息表。
以上材料一式3份,加盖单位公章。
(二)报价材料
1.资格证明及符合性相关材料。包括单位经营状况、业务范围、单位实力、往年业绩、导游配备情况等。
2.参观学习方案。包括行程安排、预算报价、费用明细、服务保障等情况。
以上材料一式8份,且材料中不得出现本公司名称及公章,必须单独密封。
(三)截止时间
2026年5月22日18:00(北京时间)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韩伟华、李生伟
电 话:0991-2896659、2890511
传 真:0991-2890517
电子邮件:bttzbzys@163.com
附件:承接单位信息表
兵团党委统战部
2026年5月15日
附件
承接单位信息表 | ||||||||||
企业资质 | 活动方案内容 | 报价情况 | ||||||||
公司实力,包括包括从业时间、注册资本、人员规模、中高级导游数量、近两年经营情况等体现公司竞争力的相关情况。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 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近3年承接相关参观活动情况,包括活动数量、规模、活动效果及受众评价、是否存在为我单位提供服务等情况。 | 活动方案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新疆兵团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展示、大学生交流活动等内容,时间安排科学合理,提供亮点特色服务。 | 活动餐食: | 活动住宿: | 交通: | 服务保障: | 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否则取消议价资格,且有经费明细。 |
注:上述情况表述中不得出现旅行社名称或身份信息,否则视为作弊,取消议价资格。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