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参观活动承接单位采购项目
询价单位:中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196号
参观人员:青年大学生共74人
参观时间:2026年1月26日至2月2日(含抵离各1天)
报价上限:38万元
参观点位:赴石河子大学、新疆兵团军垦博物馆、石河子经济开发区、旺旺食品有限公司、乌尔禾魔鬼城、喀纳斯、白哈巴村、185团、阿勒泰市周边滑雪场、北屯职业技术学校、自治区成立70周年成就展、国际大巴扎等地参观学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需要的资格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符合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法成立的旅游类公司,具备有效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具有入境接待资质并有接待经历。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和资金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范围内经合法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⑥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
⑦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报名资料要求及提交时间
(一)现场审核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报价工作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4.公司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5.承接单位信息表;
以上报价材料一式3份,加盖单位公章。
(二)密封报送材料
6.其他资格证明及符合性相关材料(单位实力、往年业绩、导游配备情况等);
7.参观学习方案(详细行程安排、报价及费用明细、服务保障等情况)。
此项材料一式8份,且材料中不得出现企业名称及公章,须单独密封。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6日18:00(北京时间)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 系 人:韩伟华、李生伟
电 话:0991-2896659、2890511
传 真:0991-2890517
电子邮件:bttzbzys@163.com
附件:承接单位信息表
兵团党委统战部
2025年12月22日
| 承接单位信息表 | ||||||||||
| 企业资质 | 活动方案内容 | 报价情况 | ||||||||
| 公司实力,包括包括从业时间、注册资本、人员规模、中高级导游数量、近两年经营情况等体现公司竞争力的相关情况。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近3年承接相关参观活动情况,包括活动数量、规模、活动效果及受众评价、是否存在为我单位提供服务等情况。 | 活动方案紧扣爱国主义教育和冰雪文化体验,时间安排科学合理,提供亮点特色服务。 | 活动餐食安排:包括就餐标准、就餐地点、特色饮食等。 | 活动住宿安排:包括住宿标准、住宿费用、住宿地点等。 | 用车安排:包括车辆配置、交通费用、参访点位安排情况等。 | 服务保障:导游配备数量及导游资质、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等。 | 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否则取消议价资格,且有分项明细。 |
| 注:上述情况表述中不得出现旅行社名称或身份信息,否则视为作弊,取消议价资格。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