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政务网

兵团参观考察活动承接单位招标公告一

发布时间:23年06月08日 信息来源: 编辑:李纪汉雄
【字体: 打印本页
作者:兵团党委统战部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弘扬兵团精神,增进各界朋友对兵团的了解,拟组织有关人员组成参观团来兵团参观考察,现就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招标人:中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196号

项目名称:参观活动承接单位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组织参访团到兵团参观考察,参观地点为兵团兵团第四师可克达拉市,霍尔果斯中哈合作中心,口岸国门界碑,62团团史馆,中国最大熏衣草生产基地、64团解忧公主熏衣草园、那拉提、71团与少数民族职工群众交流联谊;六师农业示范基地、军户农场少数民族团场经济发展情况、一万泉农场与农场少数民族交流联谊;八师参观新疆兵团军垦博物馆、台资企业旺旺集团;十二师参观三坪农场“民族团结示范小区”、104团哈萨克族风情园与当地维吾尔、哈萨克、回族等少数民族职工群众歌舞联谊,参观少数民族刺绣手工作品、农家乐、天润乳业集团等;人数30人,参观日程10天,参观时间为7月上旬。

二、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需要的资格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法成立的旅游类公司,具备有效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具有入境接待资质。并有接待经历。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和资金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范围内经合法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⑥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

⑦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报名要求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兵团党委统战部报名: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②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③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均为一式3份且需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后报送。

四、其他说明  

1.请有意投标的单位于20236月12日11:00前将投标文件交至兵团党委统战部港澳台处(光明路196号兵团机关办公楼1325室)。投标文件需包括但不限于:

①资格证明相关材料;

②符合性相关材料;

③参观团方案(价格、实施方案、业绩情况、人员配备、服务相应等情况)

以上投标文件均为一式3份且需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后报送。

2.本招标公告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发布。

五、联系方式

邮  编:830002

联系人:古丽

电   话:0991-2896369

传   真:0991-2890517

电子邮件:763921716@qq.com 

   

 

兵团党委统战部

202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