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办法》(民委发〔2020〕21号)、《关于推荐第十一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通知》(民办发〔2023〕39号)要求,兵团党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组织开展第十一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推荐申报工作。经各师市、院(校)推荐和实地初验,征求兵团党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和兵团党委统战部部务会审议通过,我办择优选取了23个单位拟推荐申报第十一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第十一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拟推荐单位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6日至6月13日。公示期内,如对拟推荐单位有异议,请及时向我办反映。
联系电话:0991-2890642 0991-2890517(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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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党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6日
第十一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
拟推荐单位名单
(以初验得分为序)
第十一师
第二师铁门关市
石河子大学农学院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师北屯市一八一团
第一师阿拉尔托喀依乡
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塔里木大学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院
第一师阿拉尔市一二三产融合安居试点工作安置区
第九师一六五团
第八师石河子市一四三团
第七师胡杨河市一二六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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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五家渠税务局
第十三师新星市红星一场二道湖镇
第十四师昆玉市二二四团玉园镇
第一师阿拉尔中学
第二师八一中学
第五师双河市八十四团石峪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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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师总医院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五十一团唐驿镇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七十七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