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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代表赴贵州省参观团承接单位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3年05月14日 信息来源: 编辑:李纪汉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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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党委统战部

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更好地发挥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示范引领作用,兵团党委统战部拟组织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代表赴贵州省参观,现就参观团承接单位委托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招标人:中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196号

项目名称:兵团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代表赴贵州省参观团承接单位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250000

最高限价(元):250000

采购需求:组织2019年以来受国务院、自治区、兵团表彰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代表赴贵州省参观,参观地点为贵州省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人数约30人,参观日程约10天,单飞单卧,每人经费预算不超过8300元。参观时间为6月中旬(具体以实际安排为准)。

二、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法成立的旅游类公司,具备有效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和资金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范围内经合法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⑥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

⑦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报名要求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兵团党委统战部报名: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②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③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均为一式3份且需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后报送。

四、其他说明  

1.请有意投标的单位于20235月22日17:00前将投标文件交至兵团党委统战部民族工作处(光明路196号兵团机关办公楼1325室)。投标文件需包括但不限于:

①资格证明相关材料;

②符合性相关材料;

③参观团方案(价格、实施方案、业绩情况、人员配备、服务相应等情况)

以上投标文件均为一式3份且需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后报送。

2.本招标公告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发布。

五、联系方式

邮  编:830002

联系人:刘雪方 

电   话:0991-2899049

传   真:0991-2890517

电子邮件:xjbtmzc@sina.com 

   

 

兵团党委统战部

2023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