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更好地发挥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示范引领作用,兵团党委统战部拟组织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代表赴贵州省参观,现就参观团承接单位委托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招标人:中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196号
项目名称:兵团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代表赴贵州省参观团承接单位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250000
最高限价(元):250000
采购需求:组织2019年以来受国务院、自治区、兵团表彰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代表赴贵州省参观,参观地点为贵州省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人数约30人,参观日程约10天,单飞单卧,每人经费预算不超过8300元。参观时间为6月中旬(具体以实际安排为准)。
二、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法成立的旅游类公司,具备有效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和资金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范围内经合法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⑥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
⑦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报名要求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兵团党委统战部报名: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②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③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均为一式3份且需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后报送。
四、其他说明
1.请有意投标的单位于2023年5月22日17:00前将投标文件交至兵团党委统战部民族工作处(光明路196号兵团机关办公楼1325室)。投标文件需包括但不限于:
①资格证明相关材料;
②符合性相关材料;
③参观团方案(价格、实施方案、业绩情况、人员配备、服务相应等情况)
以上投标文件均为一式3份且需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后报送。
2.本招标公告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发布。
五、联系方式
邮 编:830002
联系人:刘雪方
电 话:0991-2899049
传 真:0991-2890517
电子邮件:xjbtmzc@sina.com
兵团党委统战部
2023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