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第九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推荐申报工作,兵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师市、院(校)由下而上逐级推荐。经材料审核、第三方评估、实地初验等程序,拟推荐第八师石河子市等21个师市和单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3月25日至29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兵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兵团党委统战部民族处)反映。
联系人及电话:叶红 胡俊 0991-2899049
附件:兵团第九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拟推荐名单
兵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兵团党委统战部代章)
2021年3月24日